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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肃政法学院学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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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甘肃政法学院学报》投稿须知
一、选稿标准
1.政治质量。内容须符合四项基本原则,符合国家有关新闻出版法律法规以及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;论点在学术讨论的范畴之内;不涉及泄露党和国家机密;不违反民族宗教政策。
2.学术质量。选题新颖,具有前瞻性,能反映学科前沿问题,有较强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;见解独到,观点具有原创性;材料翔实,方法有独到之处;结构严谨,说理充分,论证逻辑严密。本刊特别欢迎问题意识突出、具有真知灼见、彰显本刊特色的论文。
3.字数要求。来稿字数一般不少于1万字。
二、编排规范要求
本刊在编排规范上执行《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》,依据该《规范》的要求,来稿须注意以下事项:
1.作者署名及工作单位。包括作者出生年、性别、籍贯、单位、职称、学位、主要研究方向、通讯地址、邮编及联系电话等。
2.摘要及关键词。正文前附200字左右的摘要和3-5个关键词。摘要应能客观反映论文的主要内容信息,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。关键词应是反映论文主题概念的词或词组,尽量从《汉语拼音词表》中选用。
3.英文翻译。文章题目、作者姓名、工作单位、摘要、关键词须同时译成英文,英文内
容须与中文内容相对应。
4.基金项目。本刊欢迎各类基金项目研究成果。获得基金项目资助的论文应对基金名称、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等做出明确标识。
5.注释。注释采用脚注,按序排列于当页页脚,每页重新编号。
6.参考文献。参考文献采用尾注,统一编号并按序排列于文章末尾。按下列顺序书写:主要作者;文献名称;文献类型标识(专著[M],论文集[C],报纸文章[N],期刊文章[J],学位论文[D],报告[R],标准[S],专利[P],电子公告[EB]),出版项(出版地,出版社,出版年);文献起止页码。参考文献中的标点以半角符号标示。(可参见本期论文编排格式)
三、编辑部声明
1.本刊已加入《中国学术期刊(光盘版)》和《中国期刊网》,其作者著作权使用费与稿酬一次性给付。如作者不同意将文章编入该数据库,请在来稿时声明,本刊将做适当处理。
2.凡采用的稿件文责由作者自负,本刊在尊重作者原意的前提下,可对稿件进行技术处理,如不同意请在来稿时声明。
3.由于编辑力量所限,本刊只接受纸质打印稿投稿。对于审稿通过的稿件,将另行通知作者按要求寄送电子稿。
4.为保证来稿及时进入规范的审稿流程,来稿请径寄编辑部,勿寄任何代理人或编辑本人。本刊概不退稿,稿件寄出3个月未接到采稿通知的,作者可自行处理。